第53章 陈景时的日记(必看)(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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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7日,雨。
  我打算在今天死去。
  保险起见,我会先吞下安眠药,然后在浴缸中割开手腕。
  这些文字可以证明,我的死亡完全属於自杀,並且无关任何人,我本人主观认为,留在这个世界没有任何意义,死后的遗体可以进行捐献。
  落款:陈景时。
  7月8日,雨。
  自杀失败了。
  昨天下午,有个女孩闯进了我家,她踢翻了我准备好的安眠药,並且带著一只脏兮兮的猫,在我准备好的浴缸里洗澡。
  更让人討厌的是,她今天又来了。
  她说那只猫翻进了我家的院子,然后消失不见了,希望我可以跟她一起找猫。
  我把她赶出去了,但她一直围著我家的院子转圈,並且不停地学著猫叫。
  被逼无奈,我出去帮她找到了那只猫。
  明明就在门口的箱子里,她却非说看不到。
  记录这些文字是为了证明,今后如果我自杀死亡,与这个女孩没有任何关係,希望警方调查时不要误会,虽然她很蠢。
  7月9日,晴。
  那女孩又来了。
  她抱著猫叫我姐姐,是眼瞎吗?
  不过她看上去很胆小,像只路边卖的小鸡仔,我怕张口说话会把她嚇死,最后还是放任她进了我家。
  她的眼睛一直在乱飘,还偷偷溜进我家的厕所,企图再次给猫洗澡。
  很烦。
  7月13日,雨。
  我发现那女孩总是偷偷在我家门外徘徊,细想这个家里似乎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
  可导致我短时间內无法自杀,我怕她看到我的遗体会被活活嚇死。
  记录此文字,希望我死后,有人可以检查我家,我觉得她像小偷。
  说不定会偷走什么。
  7月20日,晴。
  今天出门了。
  陪隔壁的女孩找猫。
  我不懂,明明是只没人要的流浪猫,丟了就丟了,为什么非要找。
  她说暴雨要来了,不找到它,它会死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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