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世间岂能无伤心事,只是未曾落你我身!(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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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家子弟乐的如此,女儿归王春妹,他每个月支付5000元生活费,直至女儿长大成人。
  然而,有一天。
  一直对那个女儿没有好脸的富家子弟,突然要求让女儿去他那里住一段时间。
  毕竟是她的生父,面对这个要求。王春妹思索许久,还是答应了。
  第一天,王春妹没有问。
  第二天,王春妹问到自己女儿的情况,前夫把电话给了女儿,那稚嫩的声音响起,说了一句想和爸爸多住几天,就掛了。
  只是宝贝女儿的情绪有些不对,当然,王春妹也没多想,毕竟也是亲生父亲。
  第三天,王春妹又打了电话给前夫,没接。
  第四天,再打电话,还是没接;王春妹心里涌起一种不祥的预感,直接找上门···
  直到这时,王春妹才发现,前夫不是一个人住,而是跟一个更年轻的女人住在一起。
  王春妹上前询问女儿的情况,前夫的眼神有些闪躲,那个女子则是一脸的趾高气昂,说道:“又不是你一个人的,在这里住几天怎么了?”
  然而,就在当天晚上,守候在门口的王春妹发现两人鬼鬼祟祟的提著一个很大的塑胶袋,就要远去。
  不知为何,王春妹看到那个塑胶袋的时候,她的心,莫名的一颤。
  她从旁边窜出,疯狂的扑向两人。
  打斗期间···
  袋子滑落,里面···
  竟然是宝贝女儿冰冷的尸体!
  事后···
  经过法医鑑定,小丫头,死亡已经超过二十小时,而她身上那密密麻麻的伤痕,是在她死后添上的···
  面对如此结果,王春妹心力绞碎,歇斯底里。
  前夫直接扛下所有的事,本以为能將他绳之以法。
  没想到,他家里手眼通天,出具了一张精神病的证明···
  王春妹看著法院的判决书,疯魔了。
  別说他不是精神病,就算真的是精神病,她也不会放过他!、
  用精神病来作为龙国公民的免死金牌,是最为可笑的法律,或许;这本身就是为有权有势之人,留的一条后路吧?
  既然如此···
  那么我自己可以成为制裁者!
  於是,有心算无心。
  王春妹最终弄死了那个男人和那个女人···
  对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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