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我要看血流成河!(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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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是哥们,量子速读啊?
  严重怀疑很多人压根没看剧情,只是单纯想翻到最后抢个追读第一发出来晒。
  [点赞投票:周睦睦。]
  [点赞投票:费鸿。]
  [明天同一时刻统计票数。]
  发完章评之后余惟反手置顶,这样大家就能一眼看到投票评论了,投票期限二十四小时。
  到时候他直接把点赞数抄进小说里,剧情也能对得上现实,代入感拉满……
  他简单刷新了两下,两个人的票数已经变成9:4了,看来量子速读的还真不少。
  点赞计票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可以多选,要是真觉得两边唱的都可以,给两人各点一个赞也没问题,反正人数一多肯定会有票数差。
  很多东西也没必要二选一,艺术也不是非此即彼,投票自由,也能避免踩一捧一的矛盾出现。
  而且想来章评点赞必须订阅这一章……
  余惟再一刷新,已经34:19了,费鸿的表现总体确实不如周睦睦,当然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大家先入为主了。
  周睦睦的演唱视频比费鸿发的早,但这种事很难避免,毕竟正儿八经的唱歌比赛也有个先后顺序。
  先入为主有优势,但后出手也能打出压轴的效果,这种事没什么好说,在绝对的实力面前先后顺序并不影响胜负。
  就算还没看到费鸿的视频,他们看完以后还能回来重新投,可以随时改变主意点赞取消,有充足的时间让他们品鉴。
  “狗作者你是人?”
  “余惟怎么这么坏啊,让人家小情侣打擂台?”
  “好恶趣味,我喜欢,建议叫一家之主争夺战。”
  “别碰瓷了ok,我们牧童没惹。”
  “我就是来看这个的口牙,相爱相杀才是真正的血流成河。”
  “感觉牢费要进复活赛了。”
  读者大部队看完新章节后,真正的讨论才刚刚开始,余惟果然是来真的,他不仅安排了两个人的表演视频,甚至还开通了投票通道。
  合着恶人让他们来做,票让他们来投?
  这不是找对人了嘛,动动手指点赞就能收获原汁原味的参与感,甚至改变小说剧情的走向,这种诱惑谁能抵挡?
  最关键的是这场比赛就很有意思,md让小情侣打擂台,余惟真是个天才。
  读者主打一个看热闹不嫌事大,自然乐在其中,至于两家粉丝已经开始积极参与了。
  小说里的输赢重要与否先不提,这可是个能踩对方一脚的绝好机会,她们自然不会放过。
  周睦睦的粉丝想让费鸿认清现实,费鸿粉丝虽少,但兔子急了也咬人,不拼一把怎么知道?
  在娱乐圈,以弱胜强的情况很难发生,因为粉丝战斗力的差距很明显,换做以前,费鸿粉丝已经躺平任嘲了。
  但这次不一样,这次战场在余惟的小说里,存在路人读者这么个变量,余惟的粉丝是中立的乐子人,他们也会投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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