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二判夜话他乡事,白虎作甲据高堂(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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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位请坐。”
  文武二判在青衣鬼仆的带领下登上阁楼时,方长正在一条矮桌后自斟自饮。
  武判是粗人,还在为方长上次要走五十兵马而生气,便直愣愣的矗在那里。
  文判心中嘆息,读书人就是这点不好,很多事情装不了糊涂。
  武判在一旁装傻充愣,他只好落座与方长推杯换盏起来。
  酒是好酒,但不知为何,他每次见方长时总有种不可捉摸的迷乱,虽已连饮数杯,但却始终尝不出各种滋味。
  又吹捧了一番十日前方长夜斗妖道的事,见方长无意分享其中內情,文判便知火候已至。
  放下酒杯,又吃了一口鸡肉,向方长诚恳道:
  “狐仙,此次我兄弟二人起来主要是有件事想麻烦一下狐仙,不知狐仙是否方便。”
  “文判好耐心,我以为你深夜来访,定有要事,却不曾想文判能一直忍到此时才说。”方长哈哈一笑,示意他但说无妨。
  自从上次城隍夜宴之后,金水县城隍为挽回形象,便命人在县中各地通传他受城隍委派,在各地斩妖除魔,治鬼救人的传说。
  虽为他扬了不少名声,但也实实在在的让他忙碌不少。
  若不是有张、吴二將可以率领阴兵四处奔走,他的修行都要落下不少。
  文判斟酌片刻,先是询问道:
  “不知狐仙可曾去过高嵐镇?”
  高嵐镇处在金河入黄河处,其以船业、船业而闻名。
  虽金水县城遥远,但却是金水县中有名的大镇,金水县县衙还在其中设了一分防县丞署,令县丞分防其中,听理词讼,督征钱粮。
  金水县有名的夏家,在高嵐县还有一处牧场,方长作引渡使的时候便没少去那里。
  “文判但说无妨。”
  文判从怀中掏出一份文书递给方长,为其介绍道:
  “就在这几日,白县丞之父,恳求当地土地向城隍大人递来一份状子,上面说白父怀疑有妖邪害了他儿子,恳求城隍大人主持公道,但城隍大人神体有恙,故想请狐仙代为处理一下。”
  “哦?妖邪害了县丞?”
  方长露出几分好奇来,当下便接过文书,细细查看起来。
  还是土地的老毛病了。
  这些土地大多都是由当地村老、神汉死后担任,文书水平不行,写的一团乱麻。
  方长大致总结了一下。
  大意便是说,县丞老父在家中日日哭诉上天不公,令虎妖害了他的儿子,那妖邪明明就在高嵐镇鱼肉百姓,上天却放任不管,不知到底要干什么云云。
  除此之外便记载著一些白父自己的说法和土地个人对这件事的推测。
  “这……”
  方长看了一眼文判。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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