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恶意討薪、企业家是弱势群体!(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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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於財政领域的清算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而在其他方面,该进行的也正在进行。
  ……
  省公安厅。
  “萧厅,这有个案子需要您定夺。”
  “哪方面的?”
  “是这样的,我们的专项整治检举渠道接收到一个关於欠薪方面的举报,举报人將欠薪企业定性为黑恶势力,因此就检举到了我们这里。”
  “欠薪?”
  “是的。”
  萧承有些意外的接过秘书周熙林递过来的资料。
  民工、欠薪、討薪、衝突,这些关键词进入了萧承的眼中。
  “萧厅,具体情况我了解了一下。”
  “被检举的企业长期拖欠农民工的薪资,並且欠期已达一年之久。”
  “在这期间,民工们也向相关部门反映了情况,但最后都是不了了之。”
  “要么石沉大海,要么极尽敷衍。”
  “现在他们找上我们省厅,也是因为省厅的专项整治行动效果显著,解决了很多问题。”
  “因此,他们觉得我们能够解决问题。”
  嗯,道理很简单,谁能解决问题就找谁。
  至於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问题,他们也管不了那么多了,直接给欠薪企业当黑恶势力举报了。
  毕竟,要是负责这方面的部门能帮他们解决,他们也不至於找到这里。
  “那你觉得我们能解决吗?”
  “解不解决涉及相关分工、协调问题,需要厅长您来判断,但厅长,我觉得这件事应该解决,就算不由我们来。”
  “这是句实在话。”
  看著眼前表態的周熙林,萧承点了点头。
  “你说得对,不管该由谁来管,这件事都应该解决。”
  “欠薪,这是一个企业该有的样子吗?”
  “按照规定,欠薪问题属於劳动监察部门和法院管辖,但如果欠薪者构成刑事犯罪,那我们公安就可以介入,如在有能力支付劳动者薪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那就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所以,只要有欠薪者构成相关犯罪行为的证据我们还是可以管的。”
  “而这份检举材料中还是有一些证据的,並且这份材料中也有关於涉事企业黑恶势力性质的举报。”
  “因此,根据省政法委对我们省厅专项整治行动的授权,本著有求必应、有案必查的整治原则,我们省厅应该直接受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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