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5章 变法(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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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认为,古代法家坚决反对在律法之外讲仁爱、道德的做法是正确的,是有道理的。
  他赞赏韩非子提出的“任法而治”,主张要在律法执行的过程之中排除一切人为的因素,以免【人存政举,人亡政息】。
  如此一来,就算人死了,那么律法也会留存下来,正确的行为会成为一代又一代人们心中的准绳,不会因为一个人两个人的因素而出现扭曲。
  这一点是刘备尤其了很多笔墨来阐述的重点。
  他深深地认为往后中国历史上很多的遗憾,都是因为这个至关重要的点没有在最该改变的时候得到改变而造成的,很多遗憾,真的从一开始就注定会成为遗憾,会成为悲剧。
  人亡政息,是多少悲剧的源头呢?
  两千多年前的韩非已经看到了这一点。
  所以,他希望尽自己的全力,去做一些改变,去做一番斗争。
  就算做不到,也算是奋斗过了。
  在嘉德通义的其他篇章中,刘备还提出,法一旦颁布生效,就必须【官不私亲,法不遗爱】。
  君臣要任法去私,坚持法作为规范社会的统一标准,而不在这个标准之外增添其他的标准。
  刘备坚持认为儒学治国的一大隐患就是喜欢搞区别对待,搞刑不上大夫那一套,这样一来,犯罪的人不能得到惩戒,做善事的人不能得到褒奖,社会的秩序迟早会崩坏。
  肉食者为了一时的利益而放弃了长治久安,最后自己也身死而族灭,这又是何等的愚蠢呢?
  肉食者鄙,未能远谋,这是《左氏春秋》当中的名句,儒者们把这句话当作自己学派的经典传颂,并且认为这是对的。
  但是在具体操作中,他们却又总是成为了自己口中的“肉食者”。
  这是虚伪又悲哀的。
  (本章完)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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