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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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回竟然给西丘抢去头功!”寇仁歆懊恼地道。“我本打算你妹子探到山寨情势后,再邀三县共同会商剿贼一事,没想到庞大人动作忒快。”
  荆大鹏不语。兔耳山本来就不关南坪的事,几个大人们去排功劳、争奖赏,更不关他的事。
  “我会再写奏折上去,禀明是我们南坪派出的探子所建的功劳,想必这点庞大人也不敢否认。朝廷若有赏金下来,我定会奖你妹子五两。”
  哈,五两!她辛苦到皮破肉绽却只值五两银子。
  “你妹子受伤了,我着芙蓉给她买些补身体的药物,每天去看她,应该有好些了吧?”
  “是好些了,多谢大人关照。”好吧,毕竟大人还是不错的人。
  “你出去后,顺便吩咐他们别吵我,我要来专心拟奏折了。”
  荆大鹏离开签押房,满脑子仍是担心她的伤势。
  她不给他碰,是因为她的伤口在右后背靠身侧之处,一个很尴尬的位置,无论趴着、坐着、躺着,衣服从前面掀、从后头拉,皆很难挡住姑娘的胸前部位。
  那夜趁她昏迷,他迅速剥了她的衣服,一见是很深的出血裂口,忙洒了伤药,撕了布条捆紧伤口,也不去西丘衙门了,连夜快马赶回南坪,喊醒诸葛棋为她疗伤。
  诸葛说,小田应是重重地摔下,这才让地上的酒坛裂片给深深地划出了这道好几寸的伤口。
  好痛!他光看伤口就觉得痛,那个可恶的蓝大王是怎么摔她的啊。
  回到班房,又让阿溜瞪了好几眼,忽然看到一个年轻人坐在庭前阶梯抖腿,一个中年人指着他骂;问了弟兄,方知那是一个顺手牵羊的混混。
  “抖什么抖!嫌脚长吗!”他走过去,开口就吼道:“年纪轻轻不学好,比你穷的人都努力干活了,你好手好脚的却只会干偷鸡摸狗的勾当,你还有没有羞耻心啊?!你对得起辛辛苦苦养你二十几年的爹娘吗!你这废物活在世上简直是浪费粮草!不如自己挖个坑跌进去撞死算了!”
  其他捕快瞠目结舌。头儿是吃到呛蟹或是被大人骂了?过去就算抓到最凶狠的强盗,他也只是摆出一张冷脸,顶多喝骂个两声叫他们不要乱动,哪来这么多金玉良言。
  衙门里头除了寇大人,就只有阎勇知道荆家妹子去当探子受了重伤,自是理解头儿心情恶劣,忙过来劝他。
  “头儿,正午了,去吃个饭,最近睡得少喔,休息一下,这家伙的爹马上赶来,大概会跟店家谈赔偿,我来处理就好,也不劳大人出面。”
  荆大鹏头重脚轻。他火气是大了,灌了几杯冷茶后,走出衙门。
  他没去吃饭,而是赶到茶壶巷;一弯进巷口,便觉闷热无风。茶壶巷之所以得名,就是形如茶壶,即使运河一天到晚吹着带有水气的清风,也吹不进巷子。
  冬天尚能过活,夏季天热,简直是住在烘炉里。
  缝合伤口后,她醒了过来,坚持回破庙养伤,他也只能带她回来。
  四姊弟妹没有床铺,向来在地面铺席子睡觉;这回受伤了,阿溜找了一块布拉起来当做是帘子,将靠里边的墙壁隔成她的一个小房间。
  才一进门,就见寇芙蓉掀开布帘,一脸汗珠,也不顾千金小姐的端庄形象,卷起袖子露出玉臂,见到他来,便道:“荆大哥,你先别进来,小田很热,我要帮她换衣裳。毛球,去找一件姊姊的衣服来。”
  “在找了。”毛球打开一个包袱。“啊,不是这个。”她来不及扎起,又去打开另一个包袱,拖出一件衣服。“这件可以了。”
  七郎因是男孩,也被赶出帘子外。他没闲着,乖巧地捧了水去倒掉,再去打一盆清水。
  荆大鹏不知自己能做什么,瞧见散乱的包袱,便走过去帮忙扎起。
  他们没有箱笼,所有的物事皆打成包袱。这个包袱里并不是衣物,而是有木头珠子做的项链、涂了各色漆的木簪、细绳串成的镯子有女孩儿的饰物,也有男孩的小马小车,全是小孩玩家家酒的玩具。
  他拿起一支金漆木簪,嘴角不觉勾起,想起那回在南神庙,她就是拿了这些玩意儿往头上胡插一通,打扮成一个伧俗不堪的千金小姐。
  “这是小田买给我的。”阿溜不知何时回来,坐到他身边,从包袱摸出一个弹弓,左手举起弓,右手拉开弹线,比划了下。
  “她的包袱好像会变戏法,我从小总是看她从里头拿出各样好吃好玩的;即使我们很穷,她仍想着办法逗我们开心。毛球最爱和她扮漂亮姑娘,这些项链什么的,有的是捡来的,有的是自己做的。七郎还没来之前,老要我当新郎,陪她们玩无聊的成亲游戏,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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