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0章 报还是不报,这是一个问题(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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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通过,可考入格物学院充任格物博士的海外学子,可入国子监、京师大学堂学习备考格物院;
  其余人等,只能在万国城内活动,而且必须符合照准停留时间,无公文批复,不得出万国城;一切夷人在大明以大明律为准。
  若有违背禁令,杀无赦。
  万国城大概就是个围不过五里的小城,完全与世隔绝,而且大明军镇守。
  在开海的这种大趋势下,这个准入照准刊发的标准,可谓是极其严格,能进到大明的学者,大概就只有伽利略、开普勒这种顶级天才了。
  高启愚在奏疏里,旧事重提,提及了元朝末年的亦思巴奚战乱。
  元朝末年,泉州的波斯人越来越多,这些波斯人开始造反,长达十余年,波及整个福建的乱战,搞得民不聊生。
  历史是一个最好的老师,学不会,就会重演一遍,让人继续学习,直到彻底学会为止。
  亦思巴奚战乱,就是历史教训,朱元璋在洪武年间执行禁海,有很大的程度,就是参考了亦思巴奚之乱,而且还有一个蒲氏出卖赵宋宗室的旧事,就更加坚定了朱元璋禁海的决心。
  这本奏疏早就写好了,只不过高启愚整理前元旧档,仔细梳理了一番亦思巴奚战乱,让陛下了解这次的历史教训,明白礼部为何会制定出如此严厉收紧夷人进入大明的照准规则。
  跟这个准入照准规则提高配套的政策,叫《举报、捉拿夷人奖惩令》。
  举报一个潜入大明夷人,给银五两,抓拿一个给银十五两,如果抓捕过程中不小心杀死了夷人,尸体完整就只能给银十两了。
  按照户部的核算,朝廷抓捕一个夷人的行政、出动等等成本,大约在二十银左右,如果百姓能抓了,直接扭送衙门,不仅百姓拿十五两银,朝廷还能省五银的支出。
  而且这个活捉的夷人,还能扑卖给海外种植园,稳赚不赔。
  赏金制度,是大明自国初就有的制度,过去悬赏人头,现在悬赏活人,都是给赏金。
  大明各地的巡检司、巡检司的弓兵,就是靠着赏钱吃饭的。
  大明就是这样,一个极度保守,就是比保守还要保守的朝代,这不是万历维新能改变的,甚至万历维新,让大明更加保守。
  朱翊钧觉得很合理,这片土地,从头到尾都是中国人的,这些夷人,连血税都没交过。
  他准了奏疏,并且附录到了大明会典之中,成为了确定的律法。
  “先生写了本奏疏。”朱翊钧忽然看到了一个很久没看到的名字,张居正。
  张居正早就不管事了,现在居然写起了奏疏,朱翊钧立刻坐直了身子,仔细看起来了奏疏的内容。
  奏疏分为了上下两篇,上篇写考成法和吏举法,张居正首先书面肯定了申时行对考成法做减法是正确的,同样表明对申时行能力的肯定,上篇主要说的是吏治。
  在上篇中,张居正引用了《解刳论》和《肌肉图说》里的内容。
  人是一个很神奇的动物,有很多体态上的问题,是肌肉萎缩。
  比如肩峰撞击是长期圆肩驼背的不良体态造成,根本原因是背部肌肉群萎缩,无法保持正确体态,比如骨盆前倾、肋骨外翻、小腿外翻、内翻、足弓塌陷等等。
  部分肌肉萎缩,导致代偿机制生效,不良体态又进一步让这些肌肉萎缩。
  这就是肌肉的用进废退,人如此,一个组织也是如此,尤其是行政的官僚组织。
  官僚组织是统治阶级,行政组织系统内所有人,都是没有任何生存压力的,就会遵循用进废退的原则,组织会自然衰退。
  考成法的目的,不是朝廷里的大臣们、皇帝闲的没事干,要用考成法折腾官吏,而是为了阻止组织自然衰退,让肌肉足够的强劲,防止出现不良体态的问题。
  而下篇的内容,张居正说的事儿,就非常非常的大逆不道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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