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谐辞隐言,本体不雅(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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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洛文扫了一眼卷宗,开口质询道:“林主事,坊间都说你公然歧视北人,但凡是南人作案,你便大开慈悲之门,但凡北人作案,你便罪加一等。”
  “可有此事?”
  林绍脸色难看,冷哼一声:“无稽之谈!”
  何洛文将卷宗翻了一页,头也不抬:“无稽之谈?”
  “南人投湖轻生,你判了无辜同行的北人好友赔银二百两;北人跳河自尽,分明是被南人骗去白银数百两,你却说正常交友,还抢夺焚烧了死者姊妹留存的借据。”
  “北人盗窃南人八十五两,你判了牢狱一年;南人盗窃北人三百三十两,报案后,你只判赔了一百一十八两。”
  “北人马车夫报案说自己被捅刺割喉,你得知那案犯是南人,非但免去牢狱之灾,反倒赠予其1500文。”
  “南人持刀与北人化解前嫌不成,捅刺脖颈,流血披面,如此大恶,你也免去了案犯的牢狱之灾,甚至还写信安抚贼人,好生知心了一回。”
  “每有南人状告北人,你便不分青红皂白,直接将人逮拿下狱。”
  “前些时日就有这么一桩事,你分明知道前者乃是诬告,却死不悔改,不仅不肯还人清白,竟派遣捕快,夤夜叩门,胁逼坊间戳你脊梁骨的百姓。”
  “甚至大放厥词,说要逐步废除南方军民犯罪论死的沉疴积弊。”
  “这桩桩件件,莫非都是本官的无稽之谈?”
  不是何洛文功课做得足,实在是这等冤案太多,故纸堆里随便一扒全都是。
  或许是无意识地歧视,或许是有意挑拨南北对立,总之就是在事实上裹挟了南方百姓,塑造了集体意识,加入了这场与北方朝廷对峙的洪流当中。
  禁用死刑天下没人同意,但你要说只对南人禁用,还真不好说了。
  同样的道理,士绅们说江南赋税重,清丈不该,朝廷视若无睹,但若是整个江南都这样说,清丈可就未必能继续下去了——甚至事实上就是因此遇到了阻碍,才有皇帝此次南巡。
  可以说,林绍这些人,无一不是国贼!
  然而林绍听后,脸色却没有多余的表情。
  他轻蔑一笑,昂起脖颈,理直气壮道:“江南承天下赋税之重,岂能与北人一概而论?”
  “律令之秤向南人倾斜,才是大明律的正义之所在!”
  林绍自有一套说服自己的脑回路。
  由于南人在赋税分配中处于重要地位,三法司在处理南人违法犯罪案件时,应该坚持宽严相济的刑律准则,区别对待南人违法犯罪案件。
  这是从实际出发的义理,怎么能说是地域主义呢?
  何洛文一时无言。
  这就是南北地域之争的恐怖之处了,南方人在这种话题上有着无可比拟的政治豁免性,哪怕当着他这个北人礼部侍郎的面,都敢理直气壮说出这等话。
  不是地域主义?
  换他何洛文这个北人说这些话试试?除非他想老实做官,不再出版文集。
  以往他还不敢公然碰这种事,得亏现在是上面发话了,才敢壮着胆子在这些南人面前挺直腰杆,斥一声歪风邪气。
  何洛文摇了摇头,在卷宗上再度写下“柔克份子”四字,又默默合上。
  他顿了顿,转而看向另外一人:“提学副使方良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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