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5章 :昭昭有唐,天俾万国(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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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地不一样,这里被秦军征服才二十余年,当地越人心里尚怀有怨恨,他们的风俗习惯,语言服装与中原人大为不同,如果强行用中原的手段进行治理,难免会出现剧烈冲突,使越人奋起反抗。
  秦国在越地设郡,将征越的秦军留在此地,就是为了用武力镇压当地越人。
  赵佗弃中原冠冕而用越人之椎髻,在历史上大肆推行和辑百越的政策,同样是想要缓和越人与中原人的矛盾冲突。
  改变不了你们,那我就跟着你们改变。
  由此可见强行在越地推行中原郡县制是很麻烦的事,至少必须要常备一支大军在这里驻守以防止越人叛乱。
  那在分封制与纯粹的郡县制之间,是否还有更平衡的手段呢?
  吴广想到了后世的一些东西,也想到了秦时开创的某种制度。
  “朕观秦之道制,导化蛮夷,颇有成效,可将道升为郡级。设象、桂林、南海三地设为自治郡,由中央管辖,朝廷派遣郡守,其郡丞属吏则由越人任之。在唐律之外,可根据民情自设地方法规……”
  自治郡。
  类似于后世自治区的行政模式,相比中原的郡县,拥有更多的自治权利,让当地的越人首领也能参与行政司法,在唐国政法框架下使得此地的律法行政能更加适宜当地的越人,缓和唐律与越人土著之间的矛盾。
  越人首领参政,不仅能保障越人的利益,还能稳定唐国在这里的统治,赵佗之前提拔越人为南越官吏,也是看到了这一点。
  吴广弄出的这个自治郡并非是脱离现实的产物,其原形是秦国的“道”。
  所谓“凡县主蛮夷曰道,公主所食汤沐曰邑。县万户以上为令,不满为长,侯国为相,皆秦制也。”
  秦以郡县治天下,可并非就是那么的死板,一定要在郡下设县。其在境内少数族群较多的地方会推行名为“道”的行政建制。
  比如夷道、翟道、氐道、方渠除道等等。
  这些“道”和普通的县不一样,当地少数民族有一定的自治权,是一种比较缓和的统治手段,大抵也是后世“自治区”制度的源头。
  在南海三郡,秦国并未设道而是以县为主,其部分原因是秦越之战打了十多年,也就在秦灭亡之前的几年里才稳住三郡之土,且尽管在军事上占优,但依旧有大量的山林土地被越人部落占据,难以彻底掌控,也就来不及推行“道”制了。
  秦的“道”制只限于县一级,再往上还是要受当地的直辖郡管辖,其实也有所不便,因为这三地离得实在是太远了。吴广从郡级层面进行自治,可以大大提升行政效率,稳定当地。
  因为有秦的“道”制在前背书,皇帝的做法并未引起任何反对,都觉得这个特殊的行政建制有一定的可取之处。
  吴广在南巡后,回到洛阳与吕青、舒欣等重臣再度仔细商议,正式确定以南海三郡为唐之自治郡。
  由周苛等人在彼处担任郡守、郡尉,并派遣御史南下,至于其他次一级的官职,则多由当地越人首领担任。
  这些人被唐国任命为官,和唐吏一起治理越地,这待遇远胜于秦时,自是高兴万分。
  他们现在就是官府中人,与大唐的利益站在了一侧。
  谁敢反抗官府,那就是在反抗他们。
  故而一个个都拿出力气,约束各部越人听话,一时间越地太平,无人生乱。
  为了对这些越人首领进行控制,吴广还推行了“留学”政策。
  他让诸部越人的首领将儿子送到洛阳来留学,学习更先进的中原文化知识。
  这是质子,也是一种文化灌输手段。
  越人子弟们在洛阳接受教育,他们将从思想上认同大唐的统治,成为精神上的唐人。等以后回到越地,这些人大多数都会亲近大唐,这是一种同化的手段。加上吴广用经济手段对越地进行捆绑,要不了几代人,整个越地就将融入华夏的文化圈。
  留学制度不仅是针对三郡的越人,其他诸侯王,甚至是塞外的胡人部落也都包含在范围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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