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章 鞭外有鞭!乡里胥吏的生存问题(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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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一条鞭法施行后,他们的灰色收入(即常例)骤减。
  比如:以前的货物运输费、粮食储存费、外加隐藏田亩的避税钱等全没了。
  要知,县乡胥吏的月钱甚低,几乎都是依靠常例生活,每年缴纳夏税秋粮之时,都是他们大捞一笔的时候。
  往年,朝廷对这种行为几乎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今年因一条鞭法的施行而加大了对县乡的管控力度,将惩处地方胥吏贪赃枉法也当作官员们的考绩。
  这些文书所列的全都是州府官员发现的县乡官员胥吏贪赃枉法的罪行,或称之为州府官员的政绩。
  一方严打严查,一方顶风作案。
  近半个月来,已发生了五十多起乡里胥吏贪赃枉法案件。
  另外,还出现了一个较为普遍的大问题。
  近期,北方各县形成了一股收取“火耗银”的风气。
  即百姓缴纳的是碎银,熔铸会产生损耗,故而百姓除了正税外,还需要缴纳火耗银。
  此名头一出,各个地方县乡纷纷效仿,标准不一。
  有县乡以缴纳一两银加两钱火耗银为标准,有县乡则夸张到缴纳一两银需加五钱火耗银。
  而行省州府面对“火耗银”,皆不知是否该将其定义为贪赃枉法所得。
  往年百姓交粮时,考虑到粮食受潮、老鼠偷盗,官府也会令百姓多交粮食,不然损耗的东西只能由地方官府补上,而“火耗银”也是这个道理。
  如今地方官府的油水(常例)本来就少,再让他们补足损耗,有些说不过去。
  ……
  简而言之,四大阁臣从这些文书上看出的问题有两个。
  其一,底层乡里官吏贪赃枉法、私加杂税问题严重;其二,火耗银的出现是否应该合乎法规。
  “唉!”
  殷正茂无奈地长叹一口气。
  他担心的银贵钱贱情况没有发生,粮食突然降价的情况没有发生,实物或力役折银的比率过低情况也没有发生,但却出现了底层官吏贪赃枉法收取杂税牟利的问题。
  若是少数底层官吏这样做,严惩严罚即可。
  但而今的势头,分明是一大批底层官吏这样做,以此试探朝廷对他们这样做的容忍度。
  若重惩,恐怕北方许多县乡都无胥吏可用,折银收税都将难以进行下去。
  目前,这些底层官吏的心态是——
  “无论新政条例是什么,都不能降低我的收入。”
  朝廷若禁止他们私下收取杂税,剥夺他们获取灰色收入(常例)的恶习,俨然就是要了他们的命。
  申时行缓缓开口道:“我对底层县乡胥吏私下收取杂税与贪墨以及火耗银的出现并不感到意外。”
  “县乡之中,商税有限,底层胥吏的常例钱基本都是从田赋中获取。而今一条鞭法施行,使得他们原本的常例钱消失,于是他们不得不换种方式谋取常例,他们也只是为了活着!”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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