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 沈一贯献策!火耗交公,以厚赏代常(1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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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98章 沈一贯献策!火耗交公,以厚赏代常例
  随着张居正将地方上诸多县乡官吏在一条鞭法外巧立名目、谋取私利与火耗银出现的情况公布。
  满朝官员讨论声不断,纷纷呈递奏疏表态。
  令五大阁臣皆没想到的是——
  所有官员都支持火耗银的合规化,但绝大多数官员对“底层官吏巧立名目谋取私利之事”的态度却与五阁臣达成共识的“严厉打击一条鞭法之外的所有苛捐杂税”的态度截然相反。
  呈递奏疏者,有近乎八成的官员都认为地方底层官吏当差不易。
  朝廷对一些“田赋上的私立名目”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允许“常例”存在,不然底层官吏无法当差,县乡必会生乱。
  官员们由此事还延展到了对“乡里官吏当差难”话题的讨论。
  诸多有过地方从政经验的官员都称:地方县官,位卑,禄薄,力小,差事重,全凭“常例”维持体面,全凭“常例”使得三班衙役、六房书吏愿为官府出力。
  一条鞭法施行后,地方上诸多常例消失。
  若再严打“私加之名目”,那等同于令那些底层胥吏无饭吃,他们定会闹事且会影响到朝廷收缴田赋的进度。
  简而言之:必须要为底层官吏存留谋取常例(灰色收入)的空间。
  ……
  沈念翻阅过这些奏疏后,很快就推断出了这些官员的心思。
  一言以蔽之,人人皆从自身利益出发思考问题。
  官员们全都支持火耗银合规化。
  主要原因是百姓缴纳的折银田税乃天下官员俸禄的来源,银两损耗若不摊派在百姓身上,将会影响到他们的俸禄发放。
  作为既得利益者的士大夫官员们自然都愿将其合规化。
  至于近八成官员力挺地方官员乱加名目,私下获得常例(即灰色收入)。
  乃是因他们也是常例的受益者。
  大明官员不靠俸禄而靠常例养家,已是天下共识,许多官员一年所得之常例甚至能达到年俸的十余倍。
  朝廷若刮起一阵“取消常例”风,那几乎是剥夺他们为官最大的特权。
  他们表面上同情底层官吏、实质上是为了“常例”能长存,保障他们在以后的日子能继续敛财。
  毕竟,由俭入奢易,由奢到俭难。
  很多官员已认为,常例是他们为官的正常所得。
  ……
  这一刻。
  沈念思索的是,如何才能令百姓不用承担火耗银?
  在他心里,新政定下的是一条鞭法便必须严格执行一条鞭法,即使多出一条如牛毛般粗细的“小鞭”,那也算不得一条鞭法,必须对私加名目予以摒弃。
  百姓折银缴税,若碎银成色不足、杂质过多,那是百姓的问题。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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