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7章 谋反重罪灭九族(4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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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重八!本官已连日提审秦双、周德兴、朱文正等一干涉案人员,基本查清了尔等违法乱纪的事实。现在本官给你最后一个机会,如实供述你的所作所为及作案动机,不得有任何隐瞒欺诳!
  若证词无伪,或可视为你有悔过之意,本官可为你争取一线生机!”
  朱重八其实根本不信这“坦白从宽”的套话。以他对权力规则的朴素认知,坚信自己无论说什么,最终都必然会被定性为“蓄意谋反”的重罪,必然难逃一死,还有极大几率累及家族。
  既然如此,再说假话或者求饶,都变得毫无意义。
  他当即抬起头,面色平静地陈述事实:
  “去年十月二十一日,罪将写信给同乡发小周德兴,委托他代为修缮俺父母的坟茔,以尽人子之心;并在信中暗示他如今世道纷乱,不如投军博个出身,可来俺麾下,彼此也有个照应……”
  因朱重八极为配合,提审过程异常顺利,曾兴很快就拿到了详细且与其他证词高度吻合的供述。
  结合秦双、周德兴、朱文正等人的供词以及搜获的书信物证,基本可以判断朱重八此次并未说谎,其核心动机确为“徇私情,提携乡党,培植亲信,以便于其人掌控部队。
  但曾兴依然没有当堂宣判——正如朱重八所料,此案的最终判决,关键不在案件事实本身,而在于石元帅欲借此案传达何种信号,以及维护军纪的决心有多大。
  将朱重八再次还押监牢后,曾兴立刻命文书吏员连夜整理好所有供词证物,形成完整卷宗。次日一早,他便带着这摞沉甸甸的案卷,赶往元帅府,请求面见石山。
  “元帅,朱重八已于昨日过堂,对所犯之事……供认不讳。”
  曾兴垂手而立,只陈述事实,不敢擅自添加任何个人倾向性的判断。
  “嗯。”
  石山从一堆文书中抬起头,应了一声,接过邓友德转递而来的卷宗,便勾着头仔细翻阅起来,手指偶尔在某一行字上稍作停留。
  供词显示,朱重八承认早在去年写信时,就存了引周德兴为臂助的私心。
  周德兴到和州后,他明知此举违反军纪,仍心存侥幸,寻秦双试探。而秦双则出于投机心理,主动出面说服了其他几名军法官,共同隐瞒,将周德兴违规录入军中名册。
  石元帅治军严谨,朱重八清楚此事风险很大,安插周德兴近两个月后,确认真没有引起其他人关注后,胆子开始变大,给侄子朱文正写信,让他带人来投军……
  案情脉络清晰,证据链条完整。秦双、周德兴等人的供词及查获的书信,都从侧面印证了此事确系朱重八主导,其核心目的就是徇私情,提携亲族乡党,试图在军中构建自己的小圈子。
  良久,石山合上卷宗,抬头看向因连日劳累而面色憔悴的曾兴,语气平和地道:
  “案情梳理得很清楚,证据也扎实。你干得很不错!”
  这是曾兴上任后办理的第一个重案,能得元帅夸奖,连忙躬身,谦虚道:
  “此乃属下分内之责。”
  石山做事干练,不喜拖泥带水,随即话锋一转,问道:
  “依你之见,此案……该如何判决?”
  曾兴取得证词后,立即整理成卷,并求见元帅,正是深知此案判决非同小可,已超出单纯的军法范畴,自己绝不能擅专,必须请示石山的最终决断。
  但既然元帅问起,他作为军法司主官,又不能没有自己的初步意见和判断,否则便是失职。
  曾兴小心翼翼地斟酌着词句,谨慎地回答道:
  “属下认为,此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唯有关于朱重八的作案动机,尚有可疑之处。”
  他一边说,一边仔细留意着石山的表情,却发现元帅面沉如水,看不出丝毫情绪波动,猜不到元帅的真实想法,曾兴只得硬着头皮继续往下说:
  “若仅以朱重八供述及现有证据论,其行为是为提携亲族乡党,以利其掌控军队,已严重违反《募兵条例》《分兵条例》及《军法官督察条例》,影响极为恶劣。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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